网上申请行政复议 - 我要撤回
申请前请务必阅读
《用户须知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
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
(点击可直接浏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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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撤回须知: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,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,可以撤回。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,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但是,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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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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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民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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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联系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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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复议被申请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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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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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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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撤回原因:
我要撤回